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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7 09:33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山东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货物配送效率,烟台市对货车通行市中心区域(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的限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非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不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

二、非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除交通高峰期外,不限制通行路段。



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等其他类小型货运汽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运汽车,交通高峰期禁行,重点路段24小时禁行。

1、交通高峰期:

7:00—8:30,16:30—18:30

2、禁行区域:

冰轮路以东、海河西路以西、轸大路和火炬大道以北、幸福北路以南的区域(含以上道路)。

3、重点路段:

南大街、大马路、二马路、迎宾路、海岸路、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西路、滨海东路(海河西路以西)。



三、新增芝罘区西海岸路、云山路、云海路、云舒路、崆峒路、芝罘岛西路全路段禁止大型货车(包含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6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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