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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29 11:12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四川  电动卡车 

获悉,3月2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向社会征求《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实施“电 动四川”行动计划,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 化运营,有序建设成渝氢走廊,支持宜宾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 — 6 — 模式应用试点。到 2025 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 20%以上,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80 万辆。深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

原文如下: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向社会征求《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推动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厅编制形成《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3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到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028-80589075

电子邮箱:634276949@qq.com

附件

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 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发挥好 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 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推动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 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根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 案》(环综合〔2022〕42 号)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 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力 争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气候投融资 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 效提升。 到 2030 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全省二 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 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强源头防控

(三)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 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衔接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成都、乐山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 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 业布局的引导作用,落实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 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持续推动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 能,严禁违规新增钢铁、水泥、焦化、炼油、电解铝、平板玻璃 (不含光伏压延玻璃)等行业产能。加大污染严重地区结构调整 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等重点区域 和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依法加 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按职责分 工负责)

(四)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 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 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审批、取水许可 审批、节能审查及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 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 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严格落实环评区域限批政策,推 动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鼓励天然气(页 岩气)等重点行业企业自主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持续加强产业 集群环境治理,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 类别,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退出。 落实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建立绿色低碳优势 产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清单,助推清洁能源生产、支撑和应用产 业发展。到 2025 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 业比重达到 20%左右。(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 息化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省能源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 前提下,建设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流域、大渡河中 上游 4 个风光水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优先建设季以 上调节能力水库电站,推动小水电分类整改和绿色改造。有序推  动绿色氢能发展,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能力。实施可 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 暖供冷、家居家电等领域实施电能替代,稳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 费占比。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削减非电用煤。到 2025 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 25%以内。优化天然气利用方式,优先保 障居民用气,推进工业、商业、农业等领域“煤改气”“气改电”。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 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 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加大绿色 低碳产品供给,扩大绿色采购和消费,引导公众采购低碳环保产 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 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引 领示范作用,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推广绿色包装,减少一 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加大绿色交通供给,引导公众选择 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 制,支持成都市“碳惠天府”等碳普惠机制发展。(省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教育厅、住房城乡 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 局、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

(七)强化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探 索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企业。逐步推进钢铁、电解铝、水泥 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 梯级利用。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 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以能源、钢铁、焦化、建材、 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化学原料、电镀、农副食品 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选取园区、产业集群 和重点区域、流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推动一批重点企 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实施电炉短流程炼钢高质量发展引领工 程,有序推进水泥行业原(燃)料替代和错峰生产常态化,加快 推动石化行业减油增化,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到 2025, 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到 40%。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 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 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鼓励在火电、水泥、钢铁等 重点行业,优先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应用。(经济和信 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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