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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15 14:20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运营状况  山东 
今天看了这样一则视频,视频中说,一货主特别委屈,他花钱雇一司机拉一批货,可是由于不愿意支付800元路费,司机脾气还挺大,一气之下把货拉到了几百公里外的山东老家。现在这货主又生气又委屈,可不愿意支付路费的是他,他怎么还要委屈呢?到底咋回事呢?


原来这一车货是从杭州送到苏州,但进入苏州需要发货方办理一个苏货码,它事先还不知道。司机没办法在高速上下不来,只能给他打电话,下午1点接到电话,直到夜里10点这个通行证才办下来,这段时间内,司机只能耗在高速上,消耗了燃油不说,加上司机也已累得筋疲力尽,而且夜里接货方还不给卸货,需要第二天才能给卸货,这又耽误一天。中途还绕行高速100多公里,司机要求发货方给加800元以作为压货和油费钱的补偿。


但发货方觉得司机应该准备这个,到哪里去需要什么东西,都应该司机准备,他凭什么为司机的错误买单。就没有同意。


可是司机表示,出发后提醒过货主,因为苏货码只能货主办理,而且提醒过两次,希望货主查清楚到底需不需要这个东西,可当时货主说不需要。直接去就行了。这才导致被迫在高速绕路10小时,这难道不是货主的责任吗?


而且,当时货车司机当时在那等了两天货主都不处理,这才一气之下拉回老家,也是怕在外地人生地不熟,遭到货主欺压或者逼迫。


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就有律师给出了法律层面的解释:这应该是负责运输的物流公司应该注意的事情,因此司机所属的公司要承担主要责任,而作为第三方的平台,没尽到提醒义务也有部分责任。

我作为货车司机来说,一肚子话。可是我看了律师的解释后,我啥话都说不出来了,一切留给大家吧。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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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22-7-16 07:4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这律师脑子里有泡,告知义务已尽到只能是发货方的问题,怎么还说是物流公司的事,你直接说司机的问题多直接!就好像讼棍儿的妈妈让她媳妇儿去接客,来了个抠脚大汉把事儿办了,钱也付了,这时他说是抠脚汉的问题 ,说你不买就没人卖。是你母亲让你媳妇先卖才会有人买!讼棍的逻辑已达到外星人的标准,不对,已达到宇宙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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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发表于 2022-7-16 07:5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本文作者为标题党,立场模糊,这样的人容易当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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