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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10:18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在2013年1月1日11:30分驾驶大货车,在天津市塘沽区海滨高速与轻纺大道交口被万年桥大队交警拦下,因污损号牌车辆被扣4天,驾照记12的处罚。先说扣车《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的,这几条里根本就没有扣车的法规。还有这个停车场收费的问题,车是1日下午1点钟左右开进去的到4日下午4点左右开出收费800元(1日到3日为元旦放假不办公交警告诉我5日来接受处理),这个停车场可是交警命令协警亲自押往的停车场, 说到这大家应该心知肚明了吧!  
本人2001年9月24日初次领的证已有十多年的驾龄了,从未有过重大交通的违法记录,也从没有违法记分的记录,新法规无疑对规范驾驶员的守法行为起到到了很好的作用,更增强了我们依法驾车、开文明车的意识。但因污损号牌记12分还降级,三年内不得申请增加原车型,就是增驾后还得1年的实习期(公安部123令第十四,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都有规定)这样的处罚太过于严厉,就没有比降级更好的处罚办法呢,出台更人性化更科学的法规呢?有多少人因为降级失去工作丢掉饭碗,多少人或家庭都会受到影响呢?这样不但增加了社会的负担,也增加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希望能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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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13-1-17 10:29 | 只看该作者
都不要开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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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发表于 2013-1-17 10:29 | 只看该作者
卡友们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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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发表于 2013-1-17 10:3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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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发表于 2013-1-17 10:57 | 只看该作者
车不能开了……饭碗没了……干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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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发表于 2013-1-17 11:10 | 只看该作者
都别干了吧,。在这反对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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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发表于 2013-1-17 11:42 | 只看该作者
叫中央记者来报道一下,不知道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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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发表于 2013-1-17 11:55 | 只看该作者
凭什么降级,不是要整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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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
发表于 2013-1-17 12:05 | 只看该作者
整辆非公路自卸车来开,那样就不怕扣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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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发表于 2013-1-17 12: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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