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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7 14:04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事故警示 
【卡车之家 原创】近日,一位老人在骑车时,突然撞向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以修车厂将货车停靠在路边违停为由,将修车厂及车主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判处修车厂老板李某赔偿11万元,车主马某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判决书,多数人都认为有失公允,瞬间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公堂之上双方各执一词
从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当时老人原本是骑着摩托车在路中间正常行驶的,但就在经过修车厂的途中,车子突然向右倾斜。随后,老人连车带人一起撞到了路边停放的大货车上。围观群众立即拨打了120,但不幸的是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对此,修车厂老板李某表示,老人原先在路上的行驶路线是十分正常的,但是突然一下子就偏离路线向右边冲过来。当时也没有天气因素影响,为什么就会突然的偏离路线呢?是不是老人在骑车途中发病,才会脱离路线装上货车?
而老人的儿子却认为,货车本来就不应该停在路边。尤其后面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打闪光灯。这才造成老人的伤亡事故,责任就在修车厂老板以及车主身上。
法院在双方各执一词的基础上,做出了最终判决:修车厂的实际经营者李某,在维修期间将车辆违规停放,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所以认为李某是责任的承担人。车主马某因为要购买车辆的交强险,所以他要和李某一起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修车厂主李某被判赔偿11万元。
网友认为判决不公
在审判结果发布之后,在网上引起了一股讨论热潮。大部分网友都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不管是老人的粗心大意,还是车辆的违规停放,不能让大货车承担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属于违章停车,但其违章停车行为尚不足以造成交通事故。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承担次要责任。
编后语:
死者为大,不管当事人是有意撞上货车还是无意撞上货车的,我们现在也无法得知。但法院判决让修车厂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正确?
值得提醒卡友们的是,违规停车确实有错在先。卡友们今后停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违停,否则摊上事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信源/卡团 文/杨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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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7 16: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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