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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 15: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山东日照:莒县交警打造马路自由市场 货车司机成为流动“提款机”

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交警职责。然而,在山东莒县发现交警竟把工作职责颠倒执行,以罚款为目的,对过往货车逐车拦查,双向查车个个挨罚。交警罚款像路边小商小贩一样,想罚什么罚什么,想罚多少钱就罚多少钱。经司机讨价还价,罚款变成100元不记分,罚款理由是交警随便填写,“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尽在想象中产生;所谓的违法引用法律条款也由交警胡编乱造填写,司机基本看不懂;处罚决定书变成“天书”,唯一的罚款数额清楚。


法律是神圣的,执法是严肃的。山东日照莒县交警把执法变成经商模式,把法律变成谋财的护身符,背离了执法的初衷,愧对了头上国徽,践踏了法律,败坏了交警的形象。司机违法理应接受惩处,可像莒县执法交警,把执法当生意做,为求罚款“生意”做好,不惜拿法律当儿戏,不知道主管部门看到有何感想?

类似莒县交警执法模式并不孤单,在山东境内交警执法每时每刻都在上演就此模样,模糊罚单好似山东交警专利;随意罚款是山东交警独断专行最真实表现;无视《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具体规定,惯用“口袋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规定,如同山东交警执法宝贝。山东交警执法乱象令司机怨声载道,积怨深重。山东交警乱象已像病入膏亡患者,无药可救迹象。

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期望,山东交警要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来改变山东交警执法乱象积重难返局面,让人民群众满意。











相关法律链接:

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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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18-9-1 15: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好帖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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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发表于 2018-9-1 15:38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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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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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那是雁过拔毛的地方,不知道这次发水有没有把山东的交警路政淹死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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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发表于 2018-9-1 21: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看样子是想要步哈尔滨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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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扣分就不错了,就当花钱消灾,拿去喂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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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发表于 2018-9-2 00:1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发到更有影响力的地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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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
发表于 2018-9-2 06: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公里三乱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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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发表于 2018-9-2 07: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都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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