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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9:10 | 只看该作者
日前,怀柔法院审结了一起与限高杆有关的交通事故案件。司机田某开卡车经过限高杆,站在车斗内的工友却不慎被限高杆撞到头部死亡。交管部门认定,司机田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而镇**因未经许可设立限高杆而负次要责任。
1月19日早上7点左右,二环西高架日照路上口,限高杆被撞掉,导致桥下车辆拥堵。在唐王镇龙泉大街上,一个限高杆拦住了货车通行,旁边的加油站趁机“揩油”,强制要求绕行车辆加油。


记得最近有个节目提到限高杆,这个东西存在本来就不合法,不让上桥有很多办法,为什么非用这个对闯禁行司机和其他过往汽车都有害的笨办法?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各类限高杆,不仅形式多样、规格迥异,就连安装单位也不尽相同。
高架,市区,哪哪都是。而且安装,维护方面做的都不是特别好。有些限高杆连标识都没有, 限高杆还都是特别厚的钢板, 大车过去,直接就撞到杆上削了头。再加上很多司机都不知道自己开的车有多高,有些限高杆低到两三米,导致撞杆事故频频发生。
近年来,我国发生不少此类事故,闹出人命损失千万货物不计其数。目前,不同性质道路上限高杆的设立和管理分属多个部门,但均没有设立条件、高度等方面的明确标准。全国因限高杆导致的纠纷甚至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限高杆设置不合理,阻碍消防、救护车辆通行的情况也经常发生。


究其原因,无外乎两种情况:首先,肇事司机难辞其咎,因其呵呵大意或满不在乎,导致车辆迎头撞上限高杆;其次,某些限高杆本身的设计安装不够规范,乃至于司机不知不觉中误撞南墙。
旨在维护道路安全的限高杆,却在实践中屡屡成为“道路杀手”,这样的局面足以发人深省。无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因为限高杆大多为钢架结构,因此客观上加剧了对人员的伤害。
目前我国在设立限高杆方面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和国家标准。《公路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2009)仅规定了在需要限高的地方应该设置明显的限高标志,但并未授权任何部门或机构进行设置。


查阅资料发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4条规定,为了防止超载货车破坏道路,县级和乡级**有权在乡道、村道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又规定“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
一方面,该文件只是行政条例,约束力不足;另一方面,该规定本身就相互矛盾:国家标准要求消防通道需要有4米的净空,但若将限高杆高度设置到4米以上,根本无法达到控制超载货车的目的。


解决此问题,态度比方法更重要。一旦出事多个部门互相推责,是责任部门“躲猫猫”视而不见,还是多个部门都缺乏责任心,没有直面此问题?还是存在利益关系,难以监管?
一件小事能影射出执政的态度,也能测量出民生的温度。有些民生难题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市民也会给予理解,但前提是,不能总是搬出“不归我们负责,正在落实调查,这样的言论搪塞老百姓,理应给群众一个详细而确切的答复,阐述暂时解决不了的原因,给出解决的时间表,这不仅是为民服务的高效态度,也是重视民意诉求、贴近群众生活的体现。
以限高杆事故频发为背景,有必要对限高杆等道路配套设施重新进行论证和调整,以维护公共安全的名义,给限高杆一个明确的法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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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应该有关部门换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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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发表于 2018-7-12 18:5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天津到处都是限高杆,主要是把货车拦在外面,相关部门治超不力和道路豆腐渣质量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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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撞上限高杆多在晚上视线不好的时候,有标识也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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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发表于 2018-7-12 19: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你吗地比,意思是有限高的不能超,没限高的随便超。交警交通都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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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发表于 2018-7-12 20: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妈的,应该全部割掉!该死的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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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
发表于 2018-7-12 20:19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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