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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5 14:29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牵引车  江苏 
首先,就是要交警和路政统一的执法标准.就拿我自己开的五轴的一拖三箱式半挂车来举例说明:行驶证上是半挂车总质量是39吨,牵引头的总质量是8吨,也就是说在车货总重47吨的时候就不算超载.但是我的牵引头只准牵引38吨,就是说现在交警在我车货不超46的时候就不罚超载.但是路政的的执法标准是五轴车不超50吨就不算超限,现在全国的计重收费又大不一样,像我这种车有的省份给41吨,有的省份又算43吨,广东省给的最多只要不超43吨的30%就是按车型收费.

个人认为陕西省的治超工作是最到位的,上高速公路前要先走超限站,车子超限不罚款就是不让上高速路,还有即使你通过人际关系上去了,等你要下高速的时候就吃不消了,每个高速下口的地磅都是静态磅,让你一点手脚都做不了,例如:跳磅呀,拖磅呀,再有就是液压顶车轴的.像我这种车陕西的高速路走200多公里,如果总重量超过50吨那过路费都要上万的!!!

综合上述观点我认为:交警,路政还有公路收费都要统一标准,首先在中,重型货车落户的时候就是两轴车总质量就是20吨,三轴30吨,四轴40吨以此类推,那么在车辆运行的时候只要合法装载就没有超载,超限这个说法了.再有就是公路收费系统也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执行.例如六轴的半挂车只要你不超55吨,过路费都是一个标准.但如果你超了55吨那过路费就要像陕西省的一样按你的行驶里程加收20倍以上的罚款.这样无论是运输企业还是私营业主只要一想到那惊人的过路费,我想他们都会望而却步地!

如果有那里写的不好还请各位卡友多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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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11-4-25 14:49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按照你说的那样对卡车人确实是好了   不过那些揩油的人  油水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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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发表于 2011-4-25 14:54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很好,就不知在实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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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发表于 2011-4-25 15:01 | 只看该作者
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的脑袋不是尿壶, 你能想到的他们早就想到了, 甚至比你想的更深远, 中国交警路政两套标准, 要多荒唐有多荒唐, 他们这些脑满肠肥的龟孙子比谁都清楚。
那么为什么举手之劳就可以修改的合理的东西而不去做呢?
因为利益, 政出多门, 标准不一, 他们才可以乱中捞钱嘛。怎么执行怎么解释都罚的让你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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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发表于 2011-4-25 15:40 | 只看该作者
按照你说的那样对卡车人确实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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