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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0 11:36 | 只看该作者
带着解决方案治理“大吨小标”
“大吨小标”是个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坦白说管理机构、生产商及卡友都负有一定责任,卡友是最大的受害者,承担的责任也相对是最小的。但卡友处于灰色链条最末端,成为了真正的背锅侠。
整治“大吨小标”不是单纯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更应该从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统筹考虑,也就是管理机构应该拿着解决方案去整治,绝不能生硬的拿着满载4.5吨的最大载重量教条式的执法。
12月1日,长春市七十余名“蓝牌小货车”车主,聚集在长春市信访中心,希望能解决自己的“饭碗问题”,已为我们敲醒了警钟。举债或者借款购买的车辆,不能上路,影响有多大可想而知。
比方说,2020年7月21日,工信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对办理注册登记时货车存在非法生产、改装的,一律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
那么,企业是否进行了收回,是否按要求全部收回,整改完成有无时间点?收回后是为卡友更换新的合规卡车吗还是进行经济补偿?没有可落地的细化方案,已有的“大吨小标”车辆就无法根除。
比方说,有些蓝牌轻卡,净重就超过了4.5吨的上限,就基本不存在整改之说。是要求这些车辆统一挂黄牌吗?如果是,是否需要将4.5吨的总重量上限调制10吨左右。
从实际来看,有些车辆实际净重达到了六七吨,其安全载重量也远超过2-3吨的要求,总质量超过4.5吨属于超载,但如果不适当提高上限,就没有了衡量超载的标准,因为空车上路也超载。
绝大多数“大吨小标”的车辆都没有整改之说,毕竟超标不是一星半点,所谓的整改就是要么提升既有总载重标准,要么统一转黄牌,总不能收回来作废处理,否是就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让全产业链条关系人承受重大损失。
整治“大吨小标”目的非常明确,全国一盘棋,但具体举措却因为未能细化,导致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处理手段有所差异,也机械生硬。
根治“大吨小标”,解铃还须系铃人
2019年5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蓝牌轻卡“大吨小标”现象,至今已经500天有余。遗憾是的,“大吨小标”现象依然能在监管眼皮子底下屡屡发生,有些车企能够生产,生产出的车也能够顺利挂牌上路,卡友因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被销售商花言巧语蒙蔽。所以,根治“大吨小标”,解铃还须系铃人。
一是把监管放到生产厂商身上。做到新车载重标注数值和实际相符,检查企业生产、检验、销售和库存记录,根除虚假上传合格证数据、倒卖合格证等问题,对违规生产企业重罚,从源头根除“大吨小标”的始作俑者。
二是把好注册登记关卡。当“大吨小标”车辆通过各种见不得光的手段也上不了牌照,自然销售厂商就没有了蛊惑消费者购买的话术,更不敢贸然生产违规车型。
把好注册登记关卡就是要做到新车称重后挂牌,做到像警察执法一样全过程录像,让黑中介无处遁形。车辆因违规挂不了牌,自然企业也就放弃生产了。
三是要提高卡友法律意识。“大吨小标”拉货多还省钱,卡友难免心动。但切记不要相信销售商的巧舌如簧,在执法透明的时代,找关系可以给车上牌,但很难上路,一上路就超载,毕竟这不是一锤子买卖。
“大吨小标”不能让卡友买单
房子违建该不该拆,不管何时违建都应该拆,不能说“我已经建好数年了”或者“我建的时候你们怎么不管”等等理由拒绝拆除,因为违建肯定是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否则就不叫违建。
反观此前无数“大吨小标”上路的货车,虽然与现行政策相悖,但均取得了合法上路的手续,不管是人为运作还是审核漏洞导致的,“大吨小标”确实是取得了合法的上路手续。
要深刻认识到“大吨小标”出现的根源是监管松散下市场投机心态导致,监管的松散反而助长了生产厂商“大吨小标”的气焰,执法的漏洞衍生出一个灰色产业链条,通过人为运作,让“大吨小标”车辆成功挂牌上路。所以,“大吨小标”不能让卡友独自买单。
本文转载自卡车之家-卡车新闻-卡家号:李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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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5: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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