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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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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江报客户端讯 记者何深宝报道: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公路桥经过3年多的加固改造全面完工,具备通车条件,将于2019年1月6日零时正式通车。



限行标准:

九江一桥自通车之日起解除交通管制,允许车货总重不大于49吨机动车辆通行,允许行人、非机动车通行,限速60KM/h;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

收费标准:

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公路桥设站收费的通知》执行,收费期限暂定20年,收费标准如下:

客车:按客车座位数收取通行费;

载货类汽车:以收费站实际称重确定的车货总重为依据收取通行费。

1.基本费率2.35元/吨次;

2.车货总重小于10吨(含)的,按基本费率计收;

3.车货总重量10至40吨(含)的,其中10吨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征收,10吨以上部分按2.2元/吨次线性递减至1.7元/吨次;

4.车货总重40吨以上的,其中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1.7元/吨次计收;

5.超限运输车辆计费标准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执行。

收费范围:

凡通行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公路桥的车辆,除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及江西省人民**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运输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及省**授权省交通运输厅核准认可的车辆外,均收取车辆通行费。

优惠办法:

对九江市(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柴桑区)和黄梅县(含龙感湖管理区)以下车辆给予优惠通行:

1.对公交车、出租车给予免费通行;

2.对湖北、安徽两省邻近县(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宿松县)到九江市(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柴桑区)的7座以上固定班线客车按实际通行次数给予3折优惠通行;

3.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参照高速公路优惠政策执行;

4.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按300元/辆的标准实行按年包缴,其中:由车主户籍所在地**补贴50%(150元/辆),由江西赣鄂皖路桥投资有限公司补贴100元/辆,车主承担50元/辆。办理年卡细则详见《江西赣鄂皖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年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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