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陵法院对一起货车碾飞石子砸伤路人引发的纠纷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货车车主陈某赔偿受害人1万多元,货车投保的南充市某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25万余元。
4月18日,王某像往常一样推车售卖早餐,货车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路过,不料车轮碾飞的石子砸中了王某的下巴,周围群众拦下货车,王某与司机陈某理论,要求陈某带自己前往医院检查,并赔偿损失,陈某却坚称等交警处理后再赔偿。
后经南充市交警三大队认定,货车司机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王某被送往南充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下颌骨体粉碎性骨折”,后鉴定为9级伤残。因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货车司机陈某及货车投保的南充市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嘉陵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的各项损失近27万元。依法判决,陈某赔偿王某1万多元,保险公司赔偿王某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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