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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5: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专属论坛:政策法规  江苏 
2018年8月28日获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出台《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将于2018年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9月1日起江苏实行《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具备依法实施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情形的,应该按照下列流程处理:
  1.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2.函告有关公路管理机构,配合进行后续处罚工作。
  3.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称重和卸载单》或者载有货物装载、配载单位信息的询问笔录。
  今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时,可以责令驾驶人停止营业性运输,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证件以及2万元以上罚款。同时,处理过程中保持当事人的听证权,保障当事人听证权利的行使。
超载或被责令停止营业性运输,停业整顿、吊销证件以及2万元以上罚款
  相关机构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情节轻重确定相应的期限:
  1.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2.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下列对象进行处罚。
  1.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实施处罚
  2.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
  3.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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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18-8-30 08: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一超四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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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发表于 2018-8-30 08:1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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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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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发表于 2018-8-30 09: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罚的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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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发表于 2018-8-30 09: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跑长途的货车早就不超了,问题是工程车不超相关部门能搞定吗?不要又是月票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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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发表于 2018-8-30 09: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希望全国能统一实行  我们不想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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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载那赚什么钱,给你zf打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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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发表于 2018-8-30 10:1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但愿不会雷声大,雨点小,和以往一样,政策颁布一条又一条,标载司机眼泪一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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