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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1 08: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专属论坛: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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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17-4-11 10: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潍坊地区都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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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发表于 2017-4-11 10:09 |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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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交通指良为“娼” 公安为其保驾护航
2017-04-10 金伍话交通


昌乐县交通局副局长兼交通监察大队长赵绪涛以言代法,把《行政处罚》第38条“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篡改,赛如土皇帝一样

  “宁绕山东转一圈,不走昌乐一个边。”——这是各地货车司机盛传的一句顺口溜。刻画出山东昌乐县公路“三乱”的严重程度。聊起昌乐县的公路“三乱”,货车司机谈虎色变,途经一次昌乐境,让司机车主胆战心惊,如同进入索马里**带,终生不愿再重走。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探明昌乐县公路执法黑幕的真相,本人跟随货车司机暗访数日,目睹了昌乐县交通、交警和城管执法,走访了司机和律师,查看了昌乐县交通、公安合伙办理的“刑事案件”案情,还详细了解了昌乐县公安局炮制所谓“危险驾驶”冤案的始未,倍感昌乐县执法部门贪赃枉法的水深。
昌乐县交通执法为创收指鹿为马栽罪名
      对于千千万万货车司机来说,车辆道路运输证原本就是多此一举脱裤子放屁的苛政,是公安部门与交通部门职权重叠争管理权的恶果。
    简单分析如下:既然按公安具体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系的行政许可取得了车辆行驶证,却还要按《道路运输条例》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再为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经过这样的重复许可,交叉管理,运输车辆才能上路行驶。
    “双证”怪相对司机束缚,远不止是繁琐的经办与收费,更严重的是,一些依权敛钱交通部门,滋生了名目繁多的套用借题的罚款借口。昌乐县交通执法者把套用借题的罚款手段发挥到了极至,可谓是罚款借口和手腕的大胆创新。对车辆道路运输证按行政许可对待,合法运输的车辆到了昌乐,难逃“被违法”的高额罚款,尤其是把危险品运输车当成了“唐僧肉”来任意宰割。
    按照现行的《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这里明确了一个法规概念——道路运输证是配发,而不是行政许可。但是,当危险品运输车道路运输证上并列显示类别和品名时,一旦出现运输同类产品,而具体品名不一样时,昌乐县的交通执法者即指认为“超越许可经营”。随即扣车到他们特定的停车场。先来个狮子大张口,罚款5到10万元,几经利益撮合后,多以3至5万收钱放行。
这样以“超越许可经营”名目的罚款,国内并不多见,而昌乐县交通是发明者之一,后来被山东其他一些地方交通争相效仿借鉴,席卷了山东全省的交通执法。
车主不服惹怒强权,交通联手公安打压
    运输圈子里都知道,危险品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只显示许可类别和项别,并没有禁止运输同类物品的法律规定。但是道路运输部门办理运输证时却搞了个小动作,他们在注明三类物品之后,又加注了具体的品名。到了昌乐县交通执法这个环节,凡是备注为汽油的运输车运输了柴油,就被指认为“超越许可”,于是就可以扣车罚款数万元了。
     2017年3月10日,淄博一个车主(运输公司)的两台运输油类车,途经昌乐县境内公路时,被昌乐县交通执法拦截。不由分说,将车辆扣留在停车场内。执法者以超越许可为由,要求司机缴纳5万元罚款才能放行。
    司机依法苦心说明解释这不能算是超越许可,交通执法人员根本不听。三天后,车辆所属的运输公司管理人员紧急赶往昌乐县向交通执法申辩,详述法律依据,指出昌乐交通的错误认定。车主运输公司的管理人员还列举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向国家交通运输部的请示。
山东省厅的请示是——按道路运输证运输同类油品,品名不同是否违法?交通运输部在回复中明确指出“运输同类油品汽油即可以运输原油”。但是昌乐县交通执法不予采纳,仍然坚持罚款才能放车。他们把获得罚款看得比上级批复还要重要。
     遇到这样的蛮横执法,无奈之下,车辆运输公司管理员与司机找到了昌乐县交通局,在没有挂牌且豪华气派的交通局办公大楼前,拉起横幅伸冤,祈求领导重视,却不被理睬。
     愤怒之下,司机拨打110报警,痛斥交通执法者扣车不开凭据,痛斥交通执法者把装载危险品的车辆随意扣押在不具备资质的停车场,车辆和燃油没有安全保障。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昌乐县公安接警后,竟然来了个处理警务“大逆转”。警察将车辆运输公司的管理员和司机带回了派出所,审问了14个小时后,竟然以“危险驾驶”罪名将4名司机刑拘,投进了看守所,仅仅释放了运输公司的管理员。
    这还不算完,六天之后,昌乐县公安然仍以“危险驾驶”罪再次发难,把运输公司的调度员也刑拘了。
     5名被刑拘的人在拘留所关押满七天后,每人交了1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才暂获自由。但是5名无辜的普通劳动者,身负昌乐县公安强加的罪名,随时有被昌乐公安再次收监的可能。如此一来,无人再敢与昌乐交通执法者作任何申辩。稍有不恭不敬,昌乐交通都可以借公安之力将冤主再次拘捕。
    昌乐交通伙同昌乐公安创下了中国一个新案例——货车司机被交通执法认定“超越许可”,又遭公安部门积极跟进,以“危险驾驶”罪名刑拘五人,彻底断绝货车司机申辩维权之路。
     被刑拘者的家属如遇天降之灾,毫无心理准备。他们对昌乐交通和公安的做法深感不解,聘请律师辩护,得到我国著名刑事科学专家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昌乐县公安办理的“危险驾驶”是错案,建议撤销纠正。
    经深入调查发现,昌乐县交通执法的一贯做法是这样的:对他们指认的所谓“超越许可”的处罚,都是车主或司机交了罚款就放行。
上述淄博危险品运输司机被刑拘的期间,昌乐县交通继续在道路上查扣所谓的“超越许可”车辆。其中有一例不仅被指认“超越许可”,还多出一项“使用假押运员证”,但是这起事主服服帖贴地交了高额罚款,没敢申辩举报,于是交了罚款放行了。没有象淄博司机被刑拘的进一步遭遇。唯独淄博这两台车受到了与众不同的、更为残酷的特别处理——遭刑拘。
     昌乐县交通副局长兼交通监察大队长的赵绪涛,在训斥其他司机的辩解时道出了真相。他把刑拘淄博司机作为例子,告戒那些想要辩解反抗他们乱扣车乱罚款的司机,淄博司机被刑拘,就是因为不顺从他们的处理,抗拒处罚,才被公安给刑拘了。看谁还敢不服? 这就是不顺从的下场。
     交通监察大队长赵绪涛,还用刑拘淄博司机的照片洋洋得意地到处展示,威胁其他司机顺从地向他们交纳罚款。
昌乐执法人员办案手腕黑幕重重

昌乐县交通局副局长兼交通监察大队长赵绪涛
    昌乐县交通和公安如是执法,让众多货车司机痛不欲生,欲反抗不能,默默地忍气吞声。
    为探明究竟,笔者身临其境,看到昌乐县交通执法,为规避违法风险,下套让司机身陷其中。他们扣留车辆不出具实施强制的法律文书。罚款金额多少全凭执法人员心情,同案不同数额,随意变化无穷。30000元罚款就凭副局长赵绪涛一口敲定,所谓的《行政处罚法》“较大数额罚款,集体研究决定”被抛无影无踪。行政处罚采取先斩后奏,司机交了罚款后再根据被处罚人的态度表现补作法律程序。
     昌乐县交通的询问笔录,是由一名执法者要求司机先在空白文书上签名,填写时间要前移到对执法人员有利的时间,一切都要有利于他们规避违纪风险。
   昌乐县交通扣留车辆的停车费可谓是巧取豪夺,按《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强制扣车本应由执法部门承担保管费用,停车场每车每天200元停车费,100元过磅费,收取这些钱全部不出具收费票据,都有司机车主买单。可昌乐县交通执法选择在停车场内办公,对此乱收费熟视无睹、装聋作哑,被扣车司机个个当了冤大头。因为交通执法者把所有弄钱的程序都设计得天衣无缝,司机交了钱,在他们设计的程序中签字画押,留不下执法者违规法的任何痕迹。对此,司机被严密制约控制的有口难言,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昌乐县公安办案手法更是高人一筹,询问笔录是由一个民警自写自问,诱逼相挟。刑讯中,一穿便衣人指手画脚谩骂被询问人“二逼”。
被刑拘者与律师会见时哭诉,曾遭遇昌乐县公安人员脚踹、扯头发等暴力殴打。律师到昌乐县公安局依法与法制办公室人员会见沟通,法制办办公室人员彰显有权就任性,我的地盘我做主,法律规定到昌乐变的徒有虚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同志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就为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根本方向和路径遵循。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昌乐县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的作法,受害的不仅仅是货运司机,而是人们对法制期望的失落。如果,法律约束只是对老百姓,执法者可以随心所欲,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称霸一方、套用法律条文给自己敛钱,依法治国梦想在昌乐县变成一场空。
                昌乐县交通执法人员的



手把手教司机按诱导的时间内容签写





昌乐县公安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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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危险品车罚款时认为危险无比,查扣后把危险品车辆扣留不具备危险车辆停放的停车场,没有半点危险意识。车主投诉反遭昌乐公安刑拘,而对昌乐交通执法随意停放危险品车辆行为放任自由停放,这就是昌乐县法治环境





依照《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扣留车辆产生的看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暗访所见昌乐交通、交警、城管扣留车辆每台每日收取200元停车费。本由执法部门办案产生的称重费每台车收取100元费用也由车主司机代为买单


淄博车主司机对昌乐交通执法按到了运输证认定超越许可扣车罚款不服,拉横幅反抗遭到公安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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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人牛比,110你也牛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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