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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18: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思钱想厚! 于2017-2-21 03:15 发表在 9楼
不要理会!安心开车。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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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法律维权 于2017-2-21 18:44 发表在 27楼
没有执法权,那来罚款?
人家又没执法,人家有你超载的记录,罚款的是运政部门吧,反正我是交几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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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法律维权 于2017-2-21 18:41 发表在 23楼
高速公司没有执法权!
不信你来广西超载看看,超载下高速了,交过路费就走,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提示,等审营运证就说你有超载记录,以前是一次200,不知道现在是按吨算还是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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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33#
发表于 2017-2-21 1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车走天下 于2017-2-21 19:28 发表在 32楼
不信你来广西超载看看,超载下高速了,交过路费就走,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提示,等审营运证就说你有超载记录 ...
1、商业磅不足以做为执法依法;2、高速公司没有执法权;3、行政许可法的23及24条规定,交通部门无任何理由合法授权高速公司,4、此事与交通行政许可无关。注:建议您去交通局法制处科依法讨回钱,告诉他如不行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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