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快乐行车 于 2016-6-29 13:55 编辑
文/孙佩育 6 月26日10时20分左右,湖南郴州宜凤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事故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刘延东、马凯副总理和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作出重要批示,最高检也受邀派员介入事故调查。 教训十分惨痛、事故发人深省。中国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会员、智能汽车主动安全领域专家、上海眼控科技董事长周康明先生认为,虽然最终调查结果还没有出炉,但从现场反馈的情况来看,事故背后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却给我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 首先是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缺失。 不仅车辆超载,竟然连安全锤也找不着了。窃想:这不仅是个天大的笑话,而且是个莫大的讽刺!试问:监督管理在哪里?职能部门哪里去了? 所以,广大网民不禁质疑:事故车是否安检、是否带“病”上路、是否装备安全锤?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其次是驾驶员的素质能力低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司机有救助乘客的义务。在事故发生后,这位叫刘大辉的司机不是在第一时间打开车门、疏散乘客、灭火救人,而是弃车逃离,不管乘客死活。由此可见,这个司机和那个导游,不仅素质能力低下,而且没有职业道德,说来真让人蒙羞。 所以,社会各界也是一片声讨:驾驶员是否安全培训、是否超速行驶、是否开过车门、是否疲劳驾驶?目前这也还个大问号。 再次是现有技术手段安全保障系统的局限。 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目前我国所有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等都安装了行车记录装置,以及录像监控系统。 但是这些安全装置往往是事后的、被动的、局限的,不能事前预警,不能及时提醒、不能动态管理,需要更新换代。所以,推广和应用具有主动预警和管理防范功能的《车载安全管理系统》势在必行。 “前世不忘,后事之师。” 但愿这一事故的前车之鉴,能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益的警示。 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