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走合保养及定期保养政策 |
1)自购车之日起30天内,并且行驶里程在2000公里到3000公里之间,按期到“JAC重型商用车重卡服务站”进行强制走合保养。 |
2)2016年江淮全系列重卡(2016年1月1日及以后销售的车辆)实施底盘首保免费政策,材料由服务站提供,材料费、工时费由JAC承担;发动机首保政策按发动机厂家政策执行。其中,配备迈斯福发动机保养为10000公里/3个月。 |
3)由于用户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车辆走合保养的,保养项目涉及的零部件不再享受质保政策。如果时间或者里程其中一项尚未超出,在用户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有偿进行走合保养,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均由用户承担,建议工时费用按照每台次300元统一收取,材料费用按照实际用量计算。 |
4)质量保修期内,车辆每行驶10000公里,用户须按期到具备国家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的重卡维修单位进行定期保养,保养产生的工时费、材料费等全部由用户承担。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保养的,保养项目涉及的零部件不再享受质保政策。 |
5)走保凭证:服务手册、购车发票; |
2、 整车及零部件质保期限 |
1)底盘零部件保修期限与里程按照保内质保归零政策执行; |
2)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销售的配备迈斯福发动机的K6/K7产品按照只限时间/不限里程质保; |
3)不执行质保归零的零部件:轮胎、轴承、制动蹄摩擦片、离合器摩擦片等正常磨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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