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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501#
发表于 2015-6-18 11:14 | 只看该作者
超越无限 2015-6-18 11:05发表在 499楼

维权也要讲究策略,过激后撕破脸,那既然这样了,就这样了,很多事结果很有戏剧性。社会上多少事情不都是这样?最近有个什么事?香港向公子借钱不还,最后报出来结果向太说什么来着?
做过一线销售的,比如经常房地产打交道的,甲方乙方,小包工,供应商,打架要账,组队召集人的事多了,见得多了。那么最后是什么结果,超 ...

说到这里,点到为止。希望大家理性解决问题,切勿对号入座,买车不易,最后皆大欢喜,那么是最好的结果。该讲的都讲了,最起码也看到相关事件几个G的资料了,不看也罢,解决问题还在于双方的沟通,闹得如此地步,都应该反省一下,每个人心里都有数,是不是这个方式是最恰当的?最受益的?最完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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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502#
发表于 2015-6-18 11:1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超越无限 2015-06-17 17:40:26发表在 367楼

我这个月刚提了四个GTL,两台刷了460,两台保持430,选装前盘,双钱轮胎,ZF转向机,新车没有ASR了,目前我用半合成,10W-40,相当于R6,换油周期还不确定,十万公里换油,我还需要亲自验证了再说。
GTL超能版么?这个车跑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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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503#
发表于 2015-6-18 11:22 | 只看该作者
超越无限 2015-6-18 11:14发表在 502楼

说到这里,点到为止。希望大家理性解决问题,切勿对号入座,买车不易,最后皆大欢喜,那么是最好的结果。该讲的都讲了,最起码也看到相关事件几个G的资料了,不看也罢,解决问题还在于双方的沟通,闹得如此地步,都应该反省一下,每个人心里都有数,是不是这个方式是最恰当的?最受益的?最完美的结果?

最后附带一条法律解读:
寻衅滋事罪,
       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
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15日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六条 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解释》指出,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解释》强调,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解释》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解释》还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判断寻衅滋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竞合之处理,行为人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如何处理等问题。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行为人有随意殴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并且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并且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四种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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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504#
发表于 2015-6-18 11: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超越无限 2015-06-17 19:16:34发表在 395楼

你那个水寒宝,放气螺栓什么样?我看看如何尺寸差不多,我给你一个燃油堵塞指示器,你跑新疆时候有用,还有你那个空滤不行,改个大的。蜂窝空滤长期灰尘干燥环境不好用。柴滤油水分离器,千万别换成假货了,那要命了。
机油如果是15W-40的,不要在用了,换半合成10W-40的,最低也要壳牌R5以上级别的,换油里程延长到4万,中 ...
这都什么意思?等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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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505#
发表于 2015-6-18 11: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超越无限 2015-06-17 21:14:18发表在 431楼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矿物油,半合成和全合成机油,矿物油只能达到15W或者20W这个级别的低温粘度。后者40或者50是指高温粘度。配合公差比较大的老式发动机适合矿物油。现在的进口发动机或者新技术的发动机,都需要更高级别的机油,例如奔驰,曼,现代。重汽曼机是严禁使用矿物油的,现在发动机零部件很精密,要求机油流动 ...
是不是用更高级别的机油对机器都好呢?我的锡柴350大泵,总是缺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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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506#
发表于 2015-6-18 11:32 | 只看该作者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先说到这里,大家好自为之,解释一下,网络行为可以追溯到所有相关人员(技术上毫无难度),注意是所有相关人员,如果维权的性质变了,那么整个性质变了,这个取决于证据,并且所发的网络照片(截图也可以算)完全可以做为法律证据。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条文:
  第五章 证 据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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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507#
发表于 2015-6-18 11:35 | 只看该作者
有你-足已 2015-6-17 00:05发表在 顶楼

大家好!下面我给大家报道一下我车从上海出发到成都全程拍照路况,我车现在磨合期过了主要是油耗过高,爬坡没力,这不经销商跟车来了。希望尽快得到解决!下面是我从上海外环出发加满油,小计历程归零,全车53吨!货高4.2米

超越无限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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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508#
发表于 2015-6-18 11: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 卡车之家Android客户端

超越无限 2015-06-17 23:44:13发表在 461楼

要说一个事,大家注意,现在小速比后桥,我指小于3.4速比的,不建议大家极端路况下购买,实际上国内只有重汽曼,和日野等几个厂家有核心技术。包括欧曼的汉德桥,也有差距。国内从上世纪80年代北奔引进的时候,对差速器的核心技术,都没有掌握。日野的后桥也是德纳桥壳,和原装的差速器。这点在选择3.08速比,DD直接档时,开 ...
DD和OD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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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509#
发表于 2015-6-18 12:22 | 只看该作者
妈啊拉35吨油耗就怎么高了 要是干大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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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 2015-06-18 11:40:01发表在 508楼

DD和OD啥意思?
OD超速档 DD直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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