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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车辆超载超限如何定义

宿命中缱绻
2016-12-03
车辆为5轴车辆。车头行驶证重量为7.6吨,准牵引总质量为46.5吨。车尾核定载质量为32吨,车尾重量为8吨,总重量为40吨。
工厂实际装货为29.42吨,毛重是47.77吨。
按照国家最新的82文件规定,5轴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3吨。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1款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2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上述情况下,是要如何认定我们为超载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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