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货车司机“跑长买短”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案件。
杨某是一名从事长途运输的大货车司机,2020年12月的某天,他在上高速公路时因为ETC通行卡未能读取,便在人工通道领取了CPC通行卡。结果在下高速公路的时候发现ETC通行卡又能读取了,而在收费站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的时候,杨某为了能少交些交通费,隐瞒了实际上高速公路的地点,谎报行驶路段。
因为截留了一张CPC通行卡,返程时,杨某竟想到采用ETC通行卡与CPC通行卡交替使用,在高速公路行驶期间将通行卡放在锡纸袋内屏蔽信号,通过“跑长买短”的方式逃交高速路段通行费。 尝到甜头的杨某一发不可收拾,一个多月间采用这种方法先后22次逃交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4.4万余元。然而违法之事终究会留下痕迹,2021年1月23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虽在案发后已经补缴了偷逃费用,杨某仍然要面临刑事处罚。
最终,于2021年11月25日,江阴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位卡友不仅要补交相应的偷逃费用,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实在是得不偿失。在法律制度和大数据面前,大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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