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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属论坛:山东 
近日,民警在开展治超巡查的过程中查获了多辆超载货车,其中一辆车牌号为鲁CP9**6的大货车检测系统显示超载36吨,超载率达100%以上。据悉,这辆大货车被淄博市淄川区的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为严重超载后,一直拒绝接受处理,因此被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按规定处以18000元的罚款。
据民警介绍,自2020年11月开始,山东省淄博市位于省道509青周路黑旺段、国道205昆仑段、省道510泉王路岭子段、省道231湖南路泉头段和省道102南韩段的5处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已全部启用。但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仍有部分超载车辆心存侥幸心理,对监察大队的违章告知信函置若罔闻,拒不接受处理。
据悉,对于将监察大队的违章告知信函视若无睹的驾驶员,监查大队将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超载车辆具体信息及时信函告知和对其营运证锁定。在开展路面执法的同时,对查询到的非现场执法违章未处理车辆及时督促或查处。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的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此次查获的鲁CP9**6的大货车就是拒不接受处理违章信息的车辆,因此才会被处以罚款18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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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8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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