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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4 20:50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挂车  河南 
人民网3月1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站消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93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条例共6章77条。条例的颁布,旨在加强我国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3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第三章 公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第三十六条 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改装车辆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另: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GB1589—2004)
前 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表1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 单位为毫米
车辆类型
车长1)
车宽
车高
汽车
三轮汽车2)、3)
4600
1600
2000
货车5)、6)及
半挂牵引车
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四轮货车4)
6000
2000
2500
二轴
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6000
25008)
4000
最大设计总质量 >3500kg,
且≤8000kg
70007)
最大设计总质量 >8000kg,
且≤12000kg
80007)
最大设计总质量 >12000kg
90007)
三轴
最大设计总质量≤20000kg
11000
最大设计总质量 >20000kg
12000
四轴
12000
25008)
40009)
乘用车及客车
乘用车及二轴客车
12000
三轴客车
13700
单铰接客车
18000
挂车
半挂车10)
一轴
8600
25008)
4000
二轴
1000011)
三轴
1300012)
中置轴(旅居)挂车
8000
其他挂车
最大设计总质量≤10000kg
7000
最大设计总质量 >10000kg
8000
汽车列车
铰接列车
1650013)
25008)、14)
400015)
货车列车
20000

10)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车宽限值3000mm;车长限值不适用于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运送车辆的专用半挂车(但与牵引车组成的列车长度需符合本标准规定)和运送单箱长度大于12.2m(40英尺)集装箱的框架式集装箱半挂车;
11)对于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集装箱半挂车,以及组成五轴汽车列车的罐式半挂车,车长最大限值为13000mm;
12)自2008年1月1日起,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的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车长最大限值为14600mm;
13)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列车和运送单箱长度大于12.2m(40英尺)集装箱的框架式集装箱列车除外;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整体封闭式厢式半挂车组成的铰接列车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时,车长最大限值为18100mm;

根据上述二文件规定,17.5米半挂或将终结;即便运输不可拆解货物,也须办理超限运输证,相关部门审核也是有细致规范要求的。我个人认为这是国家文明、富裕、强大的表现,国家已经很好了,不在需要低成本无序竞争了,更需要的是安全、规范、可持续科学发展。本人强烈支持,运力需求增加、行车安全提高、收入并将改善,卡车人的春天或将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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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发表于 2011-3-24 21:55 | 只看该作者
这或许不是个好消息,对我来说不算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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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发表于 2011-3-24 22:02 | 只看该作者
[del]该用户发言已被删除[/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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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发表于 2011-3-24 22: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书童 于 2011-3-24 23:04 编辑

要是真的能执行对卡车安全·出勤率有点好处,但就怕下边给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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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4 2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新疆司机于2011-3-24 21:55发表在1楼】
这或许不是个好消息,对我来说不算是个好消息.
   卡车人不怕出台任何好或不好的消息,怕的是朝令夕改、怕的是折腾、怕的是信任危机。总的说温老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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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发表于 2011-3-24 22: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改车匠于2011-3-24 22:51发表在4楼】
    卡车人不怕出台任何好或不好的消息,怕的是朝令夕改、怕的是折腾、怕的是信任危机。总的说温老还不错。





呵呵.看实施的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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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楼主| 发表于 2011-3-24 23: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新疆司机于2011-3-24 22:57发表在5楼】





呵呵.看实施的怎么样了.
中国政府网站3月14日发布消息温家宝签署第593号国务院令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后又一重大新闻:交通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计划全国公路96%以上不收费。如果这样是有可能的,国家放弃一部分利益既不使通货过于膨胀又保持安全、有序、可持续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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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楼主| 发表于 2011-3-24 23: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黑铁蛋于2011-3-24 22:07发表在3楼】
要是真的能执行对卡车安全·出勤率有点好处,但就怕下边给念歪了
我坚信中南海的智慧,只是国家的有些规划是要靠相当的国力做铺垫,既然总理敢于出台这样的政策,就证明我们有信心、有实力。///想办到的事没有办不到的,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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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
发表于 2011-3-25 12:38 | 只看该作者
顶让更多的朋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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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发表于 2011-3-25 13:02 | 只看该作者
[del]该用户发言已被删除[/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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