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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19 10:13 | 只看该作者
专属论坛:聚合俱乐部  载货车 
8月中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支队执法一大队接到举报称寿春路附近有非法加油车给附近的货运车辆加油,执法一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加强对寿春路区域的巡查检查。8月15日上午9时许,一辆外观标识为商超配送蔬菜的厢式货车皖N5***0行驶至寿春路艾莱依服饰工厂附近路段,发现有交通执法人员开展路检路查行动,行迹可疑,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


执法一大队在7月份查处一辆伪装成洒水车的“非法加油车”,对遇到执法检查形迹可疑的车辆特别关注,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检查,皖N5***0车厢内私自加装的油箱、加油枪、加油泵、计量设备、收款二维码一应俱全。通过执法人员的询问和普法宣传,驾驶员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交待今天他驾驶货车从六安市分路口镇运输柴油到三十铺镇某建筑工地,准备给工地的车辆和机械加油。

该车辆未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也未按照危险品运输强制性规定安装相关的设备和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经营。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将车辆暂扣于六安市惠通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联系辖区内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进行处置,依法对车内柴油进行转运,对非法加油设备进行拆除,下一步将按照职责分工移交相关部门。


私自改装厢式货车、罐式货车,无证无照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销售经营,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流动加油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运运输的,给予违法当事人潘某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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