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已经确切的阐明,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但这个细则有关部门并未做出详细解读,并且,相应的处罚结果似乎也不一致。 向很多卡友询问得知,有的卡友确实有在实习期“加挂上路”的现象,有的地区交管部门仅做警告处理,然而有的地区的交管部门处以罚款100-200元、不计分的处罚方式。小编查询最新版的交通法规处罚细则之中对此没有一个统一的“扣分罚款”说明。 在这里,我们盼望有关部门能够针对于此项法规做出明确的答复和解读,在规定未明确之前,以备万一,我们卡友在A2实习期内还是避免“加挂行驶”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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